日历上的红圈提醒复诊日到了。
王志带阿七去做了最后一次复诊,除了记忆依旧缺失,其他方面都恢复不错。
医生说可以不用吃药了,后续要是出现什么情况再来,没有就安心生活就行,该吃吃该喝喝。
为了庆祝,王志在休息日摆了一桌大餐,蒋文受邀前来祝贺阿七久病康复,提了一大堆零食和水果还有一个十寸的奶油蛋糕,上面写着“祝阿七健康快乐每一天!”十个亮眼的大字,非常暖心。
王志自觉上回喝酒坏事,所以这次不管蒋文怎么劝他都坚持只喝一瓶,剩下的以凉白开代酒陪蒋文喝,至于小阿七弟弟就喝点果汁饮料。
蒋文和王志喝酒是铁定要喝个不醉不归的,所以他这次是直接打的士来的,走的时候也是打的士走。王志喝的少,脑袋清醒,他让阿七自己待在家里吃零食,自己则架着蒋文的胳膊坐上的士一路护送醉鬼安全到家。
等王志坐公交回来原本杂乱的饭桌已经被阿七收拾干净了,碗碟也都洗好晾干了。屋子内留着一盏暗黄的小夜灯,为床上熟睡着的白净小脸罩上一层温柔的滤镜。
阿七现在的头发长了,之前因为要缝针剃了后脑勺的一大片区域的头发如今已经长了出来而且长得很美观,完全可以遮挡住卧在脑袋上如长虫一般的凸起疤痕。
天热,但阿七自己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从不开风扇,还会笑着说不热。王志知道阿七想为这个家省钱,心里既心疼又无奈,如果自己能挣很多很多钱,买大房子装大空调,阿七还用得着这么懂事吗?归根结底还是自己能力太低,让阿七陪自己过苦日子。
王志看着床上安静祥和的睡颜轻叹了口气,伸手扭开风扇开关,随后坐在床边小心翼翼地撩开阿七贴在额前和颈侧的被汗沾湿尾部的几缕细发。
明天中午得带小阿七去理理发了。
或许是阿七长得乖惹人疼爱又或者是想推销什么产品,总之从进门到洗剪吹结束发廊小哥都在一个劲儿地夸赞阿七,从发质好夸到鞋子版型不错,当然重点还是夸赞阿七的外貌。
小哥指着墙上贴着的明星海报说阿七的长相一点不输这些个明星。王志也抬头看了一眼,心道啥玩意儿?那个鼻子比嘴大的是明星?这条件都能当明星,那他家的阿七都可以去当明星中的明星了!巨星!
等理发完毕,小哥还略带惋惜地说可惜自己没有相机,不然一定得让阿七留下一张照片放在店里当模特,就跟那些明星贴一块。
这话倒是提醒了王志,他家小阿七这么可爱这么好看的确应该买台相机好好记录记录。
王志想的快做的也快,第二天中午和阿七吃完午饭后,自己就马上独自搭公交到城中心的贸易商城挑选相机。
对于相机,王志只知道拍照需要按快门,其它的一律不懂。
相机店的店老板最近生意不太行,开门半天好不容易盼来一个顾客势必要牢牢抓住,所以他向王志展现了非比寻常的热情。因为一眼就看出王志是门外汉,所以店老板介绍的时候主动简化了许多专业的术语。
王志也不懂这个那个的,他就想知道哪个相机在自己钱包范围内可以把人拍好看的,但他又怕直接问或者买的太快老板会坑钱,所以装模作样地听老板在旁边介绍了很久,实际上只能听懂那么几句。
最后王志在老板的倾情推荐下花费了半个月工资买了一台宾得胶片相机,临走时老板笑眯眯地赠送了三卷胶片并告诉王志后面洗照片来他的店有优惠。
买了相机王志心情那是格外的愉悦,他恨不得坐的公交变成火车马上出现在阿七面前举起新买的相机记录下小猫惊喜的一瞬间。
可惜这一来一回的太费时间,王志还没来得及去后厨找阿七就得上工了,好巧不巧今天下午和晚上又特别的忙,到了晚上下班才有机会跟阿七说这件事。
阿七果然很兴奋,他不是扫兴的人,他认为摄影是王志新掘的个人爱好应当给予热烈的鼓励和支持。
王志将相机店老板教给他的使用步骤铭记于心,要不是晚上光线不好他能给阿七拍一路,但是没办法只能在饭店和公交车上找角度给阿七拍了两张。
离出租屋大概两三公里有个风景优美的绿地公园,阿七安慰他说周末可以去那里拍。
后厨有个同事家就在那附近,闲聊时同事提到过那个公园里面最近新添置了一批娱乐设施和一些可爱的动物石雕,阿七想没准王志会感兴趣。
王志可太感兴趣了,他正愁没地方拍照呢,所以一到周末王志便兴冲冲地拉着阿七来到那个公园。
这个公园应该是刚建成没几年,所有设施都很新,不过绿化做的很好,道路的两边移植了许多高大的树木,在层层绿荫的帮助下夏阳无法让人感到燥热。
两人是中午午休后才来的公园,虽然错过了早晨的光线但下午的光线也照样不错,反正王志也不是什么专业人士,凭感觉拍能拍清人就行,他带着阿七从公园北门一个雕像一个雕像地拍到公园南门,偶尔拍拍花拍拍草再拍拍树,背景各异但每一张镜头的焦点都对准同一个人。
“阿七,这花圃开的够艳,来,站这拍一张。”
“欸,不错不错。”
“来,这树也好看,来一张。”
“哟,这有个熊猫雕像,阿七你去旁边比个耶。”
“长颈鹿的也来一个。”
“哇,那边好像还有只小猫的,走,咱们去那边看看。”
......
“志哥,你都给我拍了,你自己不拍吗?”小猫歪头疑惑。
“哦,我就单纯喜欢给人拍照。”王志眼神闪躲。
“嗯...志哥我也想拍拍你。”阿七终于察觉不对劲儿。
“嗐,我有啥好拍的啊。”王志对自己的大脸早看腻了,每天洗漱连镜子都懒得照,他真觉得没啥好记录的。
“我想拍,志哥...”
豁,这句志哥喊的跟前面的不一样,软绵绵地拖了段小尾音,再配上阿七轻皱的眉和微微撅起的小嘴完全就是小猫撒娇啊!
王志爽了。
“唔,拍、拍吧。”他将相机递过去,整了整衣领笔挺挺地站在一个狐狸雕塑前特像公园门口值班站岗的保安。
阿七透过镜头看到这一幕没忍住噗嗤一下笑了出来,“志哥,放松点,别握拳,放松。”
王志给别人拍照倒是不亦乐乎,轮到自己就变成木头了。
“欸就是这样,肩膀放松别耸着,好,微笑,对,我要拍啦,一、二、三...”
咔嚓,一张带着僵硬笑容的呆呆木头照片诞生了。
阿七很满意,放下相机笑着对王志比了个大拇指:“志哥你真帅!”
王志难得脸红,挠着头最后只憋出一个:“嗐!”
接下来的时间,角色互换了,轮到阿七拉着王志到处拍拍拍。王志的形象也不差,身材魁梧、剑眉星目,像电视上的武打演员,之前在木材厂上班的时候一直都有姑娘想跟他处对象,就是他自己没那心思统统拒绝了。
天色渐晚,黄昏在提醒出来游玩的行人注意时间。
“志哥,咱们在公园门口最后来张合影吧!”
“好嘞!”
阿七抬头看了一眼公园的招牌抬手阻止王志准备按下的快门,说两人一起拍的半身照已经很多了,最后来张全身的吧。王志点头说好,左右望了望,随机请了一个路过的阿姨来帮他们拍照。
“左边的小伙子靠近点儿,就是这个高的小伙子,对,搭个肩啊。呀!挺大的小伙子还害羞,不搭肩怎么显得俩兄弟好!对咯!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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