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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昆虫宴

书名:破产后,我被情敌包养了 作者:西葫芦炒鸡蛋 本章字数:2377 广告模式免费看,请下载APP

  冷清辉刚坐下,女孩儿的脸刷的一下红透了。

  “乐时,这是你朋友吧?”

  女孩儿花痴一样看着冷清辉雕塑般的脸,眼里尽是想要进一步认识的渴望,毫不掩饰对他的欣赏。

  乐时知道自己躲不过去,一张嘴,“沙……”嘴瓢差点儿把冷清辉的外号喊出来。他硬着头皮道:“冷总,您可是在国外呆惯了的,这种小店没什么可吃的,您还是去别的地方看看吧。”

  乐时暗自咒骂,这种偏僻的地方冷清辉也能找过来,莫非是给他身上装了GPS定位器了?哪成想这是天造地设的缘分,只不过是孽缘而已。

  “冷总,您好,我是刘梦怡。”

  女孩儿伸出白皙的玉手,想跟冷清辉握手。

  冷清辉看到她指甲上的美甲镶着粉钻,还有骷髅头,造型奇特,跟乐时身上挂满饰品的风格倒是很一致。他冷冷地瞪了一眼,没有回握的意思,刘梦怡尴尬地把手缩了回来。

  不过到底是局长的女儿,没有被冷清辉的态度吓退。她道:“冷总也有在国外留学的经历?不知道您对国内的饮食还适应吗?”

  “我十二岁去的美国,在那之前在国内住的地方就在这附近。留学和工作的几年依旧是中国胃,所以没什么不适应的。”

  “呵呵,是吗?那还真是巧了。”

  乐时挑哪儿不好,偏偏挑到冷清辉在国内的大本营来了。

  他以为冷清辉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店老板给他们上的菜,用实力证明了冷清辉对这里的饮食了解到了什么程度。

  “几位,这是你们点的菜。”

  老板说着,从手里的托盘上把菜一盘一盘的放到桌上。

  地三鲜,辣椒炒肉,炸蚕蛹,九转大肠,都是乐时点的。

  前两道是乐时真想吃,后两道纯属为了给刘梦怡挖坑。

  蚕蛹和大肠不算重口味,但是女生里两样都吃的估计不多。

  乐时推测的没错,看到炸到焦黑,两头尖尖的蚕蛹,还有那道肥肠,李梦怡的脸色开始变得七荤八素,难以形容。

  乐时在心里窃笑,拿起筷子,热情的给刘梦怡夹菜,“梦怡,快吃啊。这菜得趁热吃,凉了就不脆了。”

  “你们先吃,我不……不饿。”

  刘梦怡一开始在饭店等了一上午,又从饭店来到这个街边小店,半天时间过去早就饿的肚子咕咕响。看到乐时点的菜,她立马饱了。不光饱了,还想吐。

  坐在垃圾桶旁边吃饭,刘梦怡没跑已经很对得起乐时了,再让她装着没事儿人一样吃蚕蛹和大肠,刘梦怡会觉得自己脏了。

  乐时拿着一次性筷子,从盘里夹起一个蚕蛹,问冷清辉:“冷总,这东西你也从小吃到大吧?”

  “当然。”

  三个人面前分别摆着三碗白米饭,小破店里用的大米是最便宜的那种低价碎米。乐时风卷残云一样,埋头往碗里夹菜,往嘴里塞米饭。不多时,店老板又端来一个托盘,“几位,还有几个菜。”

  乐时把头从米饭碗里抬起来,“我们点的菜上齐了。”

  “你点的上齐了,我现在上的是那位帅哥点的。”

  乐时顺着老板的话往托盘上看过去,嘴巴蓦然张大,发出“我草”的音节。

  托盘里放的也是四个菜,油炸蝎子,油炸蜈蚣,油炸蚂蚱,还有一个油炸肉虫。肉虫的品种乐时不认得,但大小比大米粒大一点,通体白色,被油炸过以后呈现出一种饱满的焦糖白。菜量实惠,每一盘都满满当当的,几乎要从盘子里滑出来。

  乐时看着碗里的米饭,顿时没了食欲。

  蚕蛹和大肠是他所能承受的极限,顶多加个蚂蚱,蝎子什么的。那个肉虫是什么鬼东西,北方城市的小店儿什么时候做这种野味了?

  乐时惊恐的看着冷清辉,弄不清他搞什么名堂。

  冷清辉起身,淡定的帮老板把盘子从托盘端到桌子上。

  “多谢,老板。”

  “客气啥,也就是咱老主顾知道店里卖这些。别看这几样不起眼,很多客人抢的预定。我跟我媳妇儿说了,你们这桌多赠两瓶饮料。”

  老板是正宗的云南人,早前来这儿开店跟冷清辉颇有渊源。刚才闲聊中得知冷清辉十几年前在这儿住过,故人相见一时高兴,所以热情过了头儿。

  乐时脸上挂着比哭还惨的笑,“老板,这是你们的镇店之宝,我们横刀夺爱多不合适?你拿回去,钱不用退了,权当我吃过了。”

  “没关系,你们吃。刚好今天进货多,不够吃后厨还有,咱们现吃现做,保证新鲜!”

  乐时一听“现吃现做”,脑子里的禁不住形成画面。

  盘子里的虫是死的,后厨新鲜的可不就是活的。

  想象着成群结队的虫子在盒子里爬来爬去,乐时的头皮跟过电似的,一阵一阵的发麻。

  “乐时,你不吃是等着我亲自给你夹?”

  乐时此刻眼前出现了幻觉,冷清辉此刻在他眼里已经不是人了,而是青面獠牙,手拿钢叉的妖怪,这妖怪不光要他的钱,还想要他的命!

  桌上不敢吃虫的除了乐时还有刘梦怡,只是看一眼,她都觉得汗毛都竖起来了,“乐时,你不会、真要吃吧?”

  “小时,这小店可是你亲自找的,不是重要的朋友不会领到这里来,你不是最爱吃这里的‘特色菜’吗?”

  乐时看出来了,冷清辉今天是故意的,想让他在刘梦怡面前出糗。乐时可不是吓大的,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区区几只虫子,不足以让他知难而退。

  乐时拿起筷子,他想着意思意思,吃两只蚂蚱算了。谁承想冷清辉又道:“小时,你忘了?这几个里面最好吃的可是这柴虫。尤其是幼年柴虫,口感好,营养价值丰富。”

  冷清辉说着拿起了眼前的白色小瓷勺,从盘子里舀了几只小虫,放到了乐时那碗米饭上。

  乐时的脑瓜子嗡嗡的,他实在想象不出把几只虫子放进嘴里,除了恶心,还能品出什么口感来。

  “乐时,你可千万别吃,你吃了这辈子我都不想看见你了。”

  刘梦怡威胁乐时。

  她以为自己这样说乐时就不会吃,没想到正好刺激了乐时,今天这虫子,乐时还非吃不可了。

  乐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刘梦怡从城南骗来了城北,找了这么个破旧脏乱的小店,都没把刘梦怡劝退,冷清辉用几只肉虫就把她搞定了。

  其实冷清辉比乐时吃虫是因为乐时把他设成免打扰,醉翁之意并不在逼退刘梦怡,这个意外收获就当是一石二鸟了。

  乐时夹起了一只,冷清辉嫌不够,“小时,几只一起吃才香。”

  乐时瞪了冷清辉一眼,冷清辉的目光看向刘梦怡,“其实乐时喜欢的是……”

  “我吃!”

  乐时怕他一股脑全说了出去,无奈又把筷子换成了勺子,碗里连虫子带米饭一起舀起来。

  他抱着必死的决心,准备跟虫子功归于尽。就在勺子入口的那一瞬间,刘梦怡蚌埠住了。嘴里发出鸣笛般的尖叫声,跑着离开小店,在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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