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痛痛痛痛……
丁程鑫痛得几乎觉得自己要死了。
不对……
他可能真的要死了。
几分钟前的画面在脑海反复上演。
这么大的卡车,还撞得这么结实,估计是半点活着的希望都没有了。
耳边隐约传来一道带着哭腔的奶音,丁程鑫意识沉浮间,听到声音说:“死掉了……”
是死得太惨,吓到小朋友了吗?
眩晕感强烈到难以忽视,身体也始终落不到实处,丁程鑫听着哭声和怎么也听不清的谈话声,忽而觉得心累,也觉得委屈。
原来人死后还是会这么难受,根本不是眼一闭的事。
他撇撇嘴,甚至想跟着小孩一起嚎。
他死掉了,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抓住机会往上爬到勉强能自保的位置,还没来及领人生中第一个有分量的奖杯,就被车撞死了,还可能死得很不体面……
现在好了,再崩溃也不能说“死了算了”了,这次是真的死掉了…
呜……
“嘶——”
还没彻底嚎出声,太阳穴传来一阵刺痛,不适感如潮水般褪去,脑海被全然陌生的记忆占据。
这次,丁程鑫晕的很安详。
还不如死了呢。
*
再次醒来,是在熟悉且陌生的房间。
熟悉是因为新增的记忆里有,陌生则是因为那些记忆不属于他。
怕自己左右脑互搏,丁程鑫把突然占据自己大脑储存空间的乱七八糟的记忆挑挑拣拣踢到一边,卷过被子将自己团成个球,决定再晕一次。
看看这事闹得,他就没看过几本小说,这本更是只听助理吐槽过几次,再怎么说穿书也轮不到他啊。
叫丁程鑫的这么多,随便拉一个看过原文的进来都比他好的多。
死前的幻觉罢了,他再去找找到天堂的路。
“心心,你活惹吗?”
没有,死的很彻底。
曾经听到的奶音重新在耳边响起,丁程鑫全然没了吓到孩子的愧疚,只有对自己的心疼。
原来不是死后也会难受,是穿书害他遭罪!
他只是一个即将有着光明未来的正值最好年华的二十五岁青年。
穿书就算了,Omega是什么物种啊,三岁孩子的后爸又是怎么回事啊!
孩子白白嫩嫩的看着乖巧可爱,姑且不谈,一定要是已婚吗?丧偶不行吗?
虽然对方有钱有势……等等,不对……虽然对方经常不回家……嘶……等等……
丁程鑫睁开不愿面对的眼睛,对自己的心疼轻飘飘散去,带着即将走上人生巅峰的兴奋与粉雕玉琢的小团子对视。
他突然觉得自己又行了。
在哪不是活,他之前自己摸爬滚打的时候,做梦都想有个大腿抱,现在有了,是不是可以活得更肆意一些。
丁程鑫自觉从小到大没做过一件坏事,如果不算“用买菜剩下的钱偷买辣条后骗他妈菜涨价了”这件事(因为后面被发现,当晚就吃上了竹笋炒肉),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称为好人。
那他都是好人了,肯定不会因为做坏事招惹主角……
综上,只要抱紧大腿,安心过好自己的小日子,穿书也不是什么大事。
唯一遗憾的,是没有找到他…
可这么多年没有消息,哪怕找到了,他也做不了什么…
或许对方早把他忘了…
既来之则安之。
理由充分,逻辑严谨,分析完美。
丁程鑫洗脑成功,伸手将强忍泪水的小团子抱进怀里。
前前后后给自己做思想准备不过一分多钟,但显然把小家伙吓得不轻。
胸前的衣服被攥紧,丁程鑫将小肉爪握住捏了捏。
“怎么哭成这样啊?”
“小可怜”
马言澈看向握住自己的大手,挂在眼眶的泪一滴滴往下掉,表情还有点呆。
“心心…”
丁程鑫心里一软,低头去蹭他的软发,“在呢。”
马言澈被蹭的眼泪不掉了,打了个哭嗝。
原主是吞攒了很久的安眠药自杀的,发现的及时,被送去洗胃,做了全面检查,胃受了刺激,肝也因为药物损伤,但好在捡回一条命,准确来说,被丁程鑫捡来一条命。
小家伙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被吓得不轻,丁程鑫昏迷三天,他就守了三天,每天都要去摸摸他的手,看看还热不热。
好在丁程鑫终于醒了过来。
他将自己往丁程鑫怀里塞了塞,笑得露出一排小米牙。
热热的,没有死掉,心心活惹,还抱了言言,心心香香。
小孩子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被人抱着有了安全感,情绪也渐渐稳定了下来。
丁程鑫不知道他小脑袋瓜里想的什么,见他没事了,松了口气,打算梳理一下记忆。
他就着抱崽的姿势,伸手将手机够过了,想了想,问他:“想不想下去玩?”
丁程鑫之前拍戏或多或少会和小孩有相处,但还没独自带过这么小的孩子。
没办法立刻从记忆里提取之前和小团子的相处日常,抱着软软的身子还有点不适应,怕他不舒服,也拍自己等下忙起来会不小心忽视他。
但马言澈只以为是自己太重了,即使不情愿,也点了点头,“心心累了吗?言言下来!”
“没事,不累”小家伙不会隐藏情绪,低落得太明显,丁程鑫换了个姿势,将怀里的小孩转个方向,像抱抱枕一样抱着。
“不想下可以不下,这样坐着会不会累?”
“言言不累!”小家伙仰着脑袋,眼睛亮亮的,“言言乖!”
“嗯,你乖”
房间里开了空调,丁程鑫拿过被子盖住两人的腿,护住马言澈的肚子,温声交代——
“坐得不舒服了要跟我说,我换个姿势,不会抱你下去。”
“累了可以睡一会,等我处理好工作就陪你,可以吗?”
“言言可以!”
“好乖”
丁程鑫捏了捏他肉嘟嘟的小脸,终于将注意力移到手机上。
黑色屏幕映照着,看着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他有些稀奇。
戳了戳脸上的痣,忍不住小声嘀咕:“这是整个都穿进来了?”
他记得小助理普及过,穿书有的是灵魂穿到别人身体里,有的则是自己整个人都穿进书里。
丁程鑫眨眨眼,将屏幕按亮。
手机设了指纹和人脸,很轻易就能打开,他息屏,又避开人脸识别,去试密码。
为了方便记忆,他之前的密码都是出道那天的日期。
191123
手机再次被打开,让人有一瞬间的恍惚,好像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但很快这种感觉就褪去了。微信列表里,不同于自己乱改备注的习惯,原主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全是姓名+生日,有些还写了简单的备忘。
倒是方便了他这个穿书的。
丁程鑫找到系统自带的便签,打算结合手机里的信息理理两段记忆,以免后面将重要的事情弄混,给自己找麻烦。
但他得到的记忆似乎不全,有可能是因为最开始的抗拒,很多记忆模糊化处理了。
但这些记忆也足够他了解原主了。
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十八岁之前的经历重合度高得吓人。
一直到父母去世,才有了较大的不同,但中间都为了生计进了娱乐圈。
丁程鑫盯着笔记里用红色圈出的密密麻麻的重合点,觉得荒谬,寒意几乎瞬间蔓延至全身,最后只匆匆记下些重点,又切回到微信。
置顶留的备注和其他人没有不同——马嘉祺(12.12)
原主的便宜老公,也是他与原主最大的不同。
马言澈和他的存在成为一道清晰的界限,让丁程鑫清醒过来,不至于在两段记忆里迷失。
可又忍不住将回忆里的人代入模糊的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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